日前,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2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0年第57號),其中,廣州花城藥業有限公司(現已更名廣州白云山花城藥業有限公司)涉入其中。
通告稱,經內蒙古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廣州花城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復方金銀花顆粒”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裝量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顯示,2020年6月1日,廣州花城藥業有限公司更名為廣州白云山花城藥業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山花城藥業”)。
官網資料顯示,廣州白云山花城藥業前身是廣州市紅衛制藥廠,創建于1971年3月。2012年9月13日,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全面負責其生產經營管理及發展工作,屬國有全資企業。
天眼查顯示,廣州白云山花城藥業有限公司是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而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是白云山(SH:600332)持股45.04%的大股東。(記者 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