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樓市的情況,正在被監管部門嚴查。
近日,網上開始流傳一些《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一銀行宣布合同項下近300萬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在3月底之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告知函》顯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約履行借款合同“貸款用途”的相關規定,銀行宣布合同下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時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否則銀行將有權進行法律訴訟,并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也就是說,如果這位借款人辦理的是房屋抵押貸款,那么他現在只有兩條路:要么趕緊籌錢還上貸款,要么抵押的房子被銀行沒收。這里所謂的未按約履行規定指的就是借款人把用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經營貸款,違規挪用到房地產市場,用于購房或者替換房貸。
實際上,借由去年小微貸款利率的大幅優惠,不少借款人利用經營貸,尤其是房屋抵押貸進入房市。由于這類資金往往經過多個渠道的多次流轉,所以銀行檢查起來難度不小。
而今年年初,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上海各家銀行“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借款人存在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懲戒”。除了上海,現階段廣州也在嚴查消費貸、經營貸違規流向樓市的情況。“如果被查到是這種情況的話,借款人也要被要求提前還款的。”相關人士指出。
據報道,各地自春節之后,一直在嚴查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樓市的問題。受訪銀行相關人士均表示,一旦發現信貸資金被挪用至“兩市”,將被銀行提前收回。業內律師稱,若信貸資金被挪用,銀行可提前收回;而若致使銀行受到損失的,可涉嫌騙貸罪,甚至貸款詐騙罪。